1.骨髓遏制、严重贫血、肾功能不全、 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慎用。
2.患者应避免接受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服用本品可使患者的血尿素氮、血尿酸及肌酐浓度暂时性增高。
4.服用本品时应适量增加液体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出。
5.治疗前后及治疗期要严密定期随访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浓度,若出现显著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予相应处理。
6.与放疗合用时,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给药,并严密观察血象,若出现严重的放疗不良反应,也应考虑减少或暂停服用本品。
1. 造血系统:较常见的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或红细胞形态异常。
2. 消化系统:较常见的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较少见的有便秘,长期服用本品可发生口腔粘膜炎、口腔溃烂、腹泻等。
3. 其他:皮疹、 红斑、瘙痒、皮肤色变深等皮肤反应及 脱发较为少见,可偶然发生血尿酸增高或尿酸性肾病,偶见 头痛、倦睡、头晕、幻觉、惊厥等神经毒性表现及药物性发热。
1. 成人常用量
(1)慢粒,可根据患者用药前病情及白细胞数高低而决定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30mg/kg,1次或分2次口服,当白细胞下降至10×109/L以下时,减量至约为每日20mg/kg,口服维持或改间歇服用。
(2)头颈癌、卵巢癌等,剂量为每次按体重60~80mg/kg,或按体表面积2000~3000mg/m,每周2次,单独服用或与放疗合用;亦可每日按体重20~30mg/kg,每日1次口服给药。
2. 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
缓肿瘤药。主要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 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加速期和急变期、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多发性骨髓瘤。另对头颈部鳞癌、复发性转移性 卵巢癌、 肾癌等亦有一定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作为放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鳞癌的疗效。
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遏制剂,可以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因而选择性地遏制DNA的合成,能遏制胸腺嘧啶核苷酸掺入DNA,并能直接损伤 DNA,但对RNA及蛋白质的合成并无遏制作用。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作用于S期,并能使部分细胞阻滞至G1/S期的边缘,故可用作使癌细胞部分同步化或放射增敏的药物。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吸收较快,2小时后血清浓度已达高峰,半衰期(t1/2)为3~4小时,可透过血脑屏障。主要在肝内代谢,由尿中排泄,排泄量个体差异大,肾功能受损病人慎用,4小时内排出约60%,12小时内排出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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