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过量或误入血管均会产生中毒的症状,如头昏、目眩、继之寒战、震颤、恐慌、多言、最后可致惊厥和昏迷,为了防止过量中毒,最大剂量不超过1g,宜用最低有效浓度。应严格控制单位时间内的用量,注药时注意观察病人,一旦出现精神症状、耳鸣、面部肌肉抽搐、意识消失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注药
(1)本品可加强肌松药的作用,使肌松作用时间延长,与肌松合用宜减少肌松药的用量。
(2)本品可削弱磺胺类药物的药效,不宜同时应用磺胺类药物。
(3)本品可增强洋地黄类药物的作用,合用可导致其毒性反应。
(4)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可干扰本品代谢,使本品毒性增强。
(5)本品可加深麻醉性镇痛药对呼吸的遏制及致低血压的作用。
(6)本品忌与下列药品配伍:碳酸氢钠、巴比妥类、氨茶碱、硫酸镁、肝素钠、硝普钠、甘露醇、甲基硫酸新斯的明、氢化考的松、地塞米松等。
(1)用前需做过敏试验。
(2)本品如变色或有沉淀,不可使用。
(3)药液不得注入血管内,给药时应反复抽吸,不可有回血。
(4)注射器械不可用硷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注射部位应避免接触碘,以免引起药液沉淀。
本品可有高敏反应和过敏反应,个别病人可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一旦血药浓度高或误入血管可引起一系列中枢神经系统和心管系统中毒反应,如惊厥和心率减慢、血压下降。
局部注射,其用量以盐酸普鲁卡因计,按用途分别如下: 浸润麻醉和封闭疗法:注射范围较大的一般用0.25%-0.5%溶液,注射范围较小的用1%溶液,每毫升药液中一般加入肾上肾腺素量为0.002-0.004mg,总量不得超过0.5mg,盐酸普鲁卡因的每次用量不得过1g。 阻滞麻醉:1%-2%溶液,每次用量不得过1g。 成人处方限量:一次量以盐酸普鲁卡因计不得超过1g。
普鲁卡因进入体内吸收迅速,代谢速度很快。消除半衰期短。大部分迅速被血浆中假性胆碱酯酶水解,生成对氨基苯甲酸和二乙氨基乙醇,前者80%以原形和结合型,后者仅有30%经肾脏排出,其余经肝酯酶水解,进一步降解后随尿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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