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应与含有本品的同类制剂及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
2.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及溶栓药同用。
3.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服。
4.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喋呤的作用,不宜同服。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3.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老年人、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4.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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