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上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剂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有有严惩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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