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未证明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本品未证明对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1.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2.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3.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颠茄类药物同服。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本品主要通过胃肠迅速吸收,其中扑热息痛血浆峰值在30~120分钟内出现,半衰期为3~4小时。主要通过肝脏代谢成为葡萄糖醛酸和硫酸盐化合物,经肾脏排泄。异丙安替比林血浆峰值在15~30分钟内出现,半衰期为1~3小时。亦主要通过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
本品中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均能遏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上列药物的解热镇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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