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症状:服药过量后,经过12小时左右潜伏期,迅速出现中枢神经兴奋状态,表现激越、出汗、心动过速、肌强直、反射亢进、谵妄以及高血压和高热等。体温高达40℃以上,舒张压超过16kPa(120mmHg)时,可有剧烈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和癫痫发作等高血压脑病征象。少数病人出现低血压,呼吸遏制及出血倾向。
处理:及时洗胃,输液并以渗透性利尿剂强迫利尿,尿液酸化(可输入大量维生素C)有利于加速药物的排泄,并依病情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1、本品与乙醇或中枢神经遏制药合用,对中枢神经遏制作用增强。
2、本品可增强华法令等抗凝药的作用。
3、本品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产生高热与高血压危象,严重者可致死。
4、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的效能。
5、本品与含咖啡因药物合用时,可产生严重心律紊乱或高血压危象。
6、本品与间羟胺、甲氧明、美芬丁胺合用,均可显著增强升压效应。
7、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可发生急性肾上腺危象。
本品不能与其他抗抑郁药合用,有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服药期间不宜食用富含酪胺如奶酪、啤酒等食物,有引起高血压危象的危险。若换用其他抗抑郁药应停用本品2周后使用;若原已使用氟西汀,应停药5周后使用本品。
体位性低血压、头晕、便秘、厌食、坐立不安、失眠、口干、视物模糊、水肿、月经过多等。长期应用易蓄积中毒。偶见中毒性肝炎、白细胞减少。
本品胃肠吸收良好,在肝中氧化代谢。口服后3~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作用时间持续10天,代谢物经肾脏排泄。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自乳汁中排出。
本品为单胺氧化酶遏制剂类抗抑郁药,与脑内单胺氧化酶A和B产生不可逆性结合,影响单胺类神经递质的代谢,单胺氧化酶受遏制后,使中枢神经部位单胺(主要是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含量增加,起到抗抑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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