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本品为淡黄色可溶性颗粒,气芳香,味甜。
贮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包装:药用复合膜,每盒12袋;每盒24袋。
有效期:暂定一年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474
生产企业:华北制药集团制剂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青霉素类
药品监管分级:国家基本用药; 口服常释剂型为国家医保药物
1、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 )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遏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产β内酰胺酶细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色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转氨酶-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口服。
成人 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50mg(1—2包),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2—4包),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50~500mg(2—4包),每6~8小时1次。
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2包),一日2次。
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16包),6小时后再加服1g(8包)(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小儿 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18.7mg/kg,每8小时1次。
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药品类型: 抗感染药
中文名: 青霉素V钾颗粒
产品英文名: Phenoxymenthylpenicillin Potassium Granules
产品规格: 0.118g(20万单位)
药品成分: 青霉素V钾。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7-氧代-6-(2-苯氧基乙酰氨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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