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反应是指有特异体质的患者使用某种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它与药物的剂量无关。过敏反应发生最多的药物有青霉素类,占用药人数的0.7%~1.0%。
1.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
2.机体处于敏感状态下,再次接触过敏源后可在几分钟到24小时内发病,个别情况可延迟到几天后发生。
3.过敏反应发生后,停用药物,轻微的可较快消退,预后良好。重症者如救治不及时可导致死亡或导致后遗症。
4.已致敏的患者对于该药的致病性可持续很久,甚至终身不退,再次用药可重现原来的症状或更严重,接触该药的次数越多,反应往往越严重。
5.具有类似结构的药物常常发生交叉或完全交叉的过敏反应。
6.某些疾病可使药物对机体的致敏性增加,但当重病、创伤或大手术后,某些原来药物的过敏反应也会减轻或消失。
7.有些药物的过敏反应可用皮肤试验来测知,但也存在着皮试结果和临床实际反应不相符的情况。
8.药物过敏反应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症状,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引起的哮喘,庆大霉素、链霉素导致的耳聋,青霉素、碘制剂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等。
某些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磺胺类药、普鲁卡因、破伤风抗毒素、细胞色素丙等,常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轻者可致皮肤过敏反应,如出现荨麻疹、药物疹、消化道过敏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呼吸道的一些症状等,重者可引起过敏性休克,这是一种最危险的全身性变态反应,如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链霉素毒性反应往往表现为耳鸣、耳聋,指端麻木等。过敏反应通常不发生在首次用药,这种过敏反应仅发生在过敏体质的人,有些高度敏感者,稍一接触致敏药,甚至嗅到青霉素散发的气味都会出现过敏反应。因此,医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前,都要询问病人有无用药史和过敏史,都要进行过敏试验。这是一个非常严肃慎重的问题,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
在进行过敏试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如果您曾经对某药有过敏史,一定要告诉医生,不可再次使用。使用可能致敏的药物前,一定要接受过敏试验,而且每次使用青霉素停药三天后再用时,或使用中更换药物批号时,都必须重新作过敏试验。已知青霉素过敏者,应禁作过敏试验。
⑵护士为您作皮肤敏感试验,一般在手腕内侧皮肤最薄嫩处的皮内注入试验药液,使局部隆起绿豆大的小皮丘,然后15-20分钟观察皮丘有无变化,如皮丘发红、发硬、增大,超过直径1厘米时为阳性,即为过敏,就不能用药。因此,过敏试验后要注意防止摸擦皮丘,不要让它受到任何刺激,以免造成人为的红肿,影响试验结果的判断。
⑶试验场地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在皮试观察中,不要离开试验场地,以便发生过敏时立即抢救。
⑷试验中如有心慌、胸闷、气促、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时,应立即告诉护士或医生,以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⑸药物过敏反应有立即反应,加速反应和迟缓反应。因此,皮试阴性注射第一次药物后,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场地,待休息观察半小时无反应时,方可离开。
如果发现药物过敏反应,首先要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药物,并要加强排泄,酌情采用泻剂、利尿剂,以促进体内药物的排出。
轻症病例可以使用1~2种抗组胺药物口服;或静注1克维生素,每日1次;或10%葡萄糖酸钙,或10%硫代硫酸钠10ml静注,每日1~2日;或局部外搽含有樟脑或薄荷的炉甘石洗剂、振荡洗剂或扑粉,1日多次,以止痒、散热、消炎,一般一周左右可以痊愈。
皮疹较为广泛且伴有发热的病情稍重的病例应当卧床休息,可局部外涂上述药物;每日服用强的松20~30mg,分3~4次口服,一般2周左右可完全恢复。
出现重症多形红斑、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形和全身剥脱性皮炎型药疹的严重病例,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皮质类固醇用药:氢化可的松300~500mg,维生素3g,10%氯化钾20~30ml加入5~10%葡萄糖液1000~2000ml缓慢滴注,每日1次,保持24小时连续滴注,待体温恢复正常,皮疹大部分消退及血象正常时,可逐渐递减激素用量,直至改用相当量的强的松或地塞米松口服。如皮疹消退,全身情况进一步好转,再逐步减少激素口服量,原则是每次减量为当时日量的1/6~1/10,每减1次,需观察3~5日,随时注意减量中的反跳现象。在处理重症药疹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是激素用量或用法不当,如开始剂量太小或以后减量太快。
2.抗组胺药物:选用2种同时口服。
3.输新鲜血液输血浆:每次200~400ml,每周2~3次,一般4~5次即可。、
4.抗生素:选用适当抗生素以预防感染,但必须慎重,因严重药疹患者,常处于高度过敏状态,不但容易发生药物的交叉过敏,而且可能出现多原性敏感,即对与原来致敏药物在结构上完全无关的药物产生过敏,引起新的药疹。
5.局部治疗:对重症药疹患者皮肤及黏膜损害的局部治疗和护理非常重要,往往成为治疗成败的关键。早期急性阶段,皮损可用大量扑粉或炉甘石洗剂,以保护皮肤和消炎、消肿。如有渗液,可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溶液湿敷,每日更换4~6次,待干燥后改用0.5%新霉素、3%糖馏油糊剂,每日1~2次。眼结膜及角膜受累者须及时处理,可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水冲洗,清除分泌物,滴醋酸去炎松或氢化可的松眼液,每3~4小时1次,每晚擦硼酸或氢化可的松眼膏,以防角膜剥脱导致失明及结膜粘连。口腔及唇部黏膜损害者常妨碍进食,可用复方硼砂液含漱,1日数次,外搽黏膜溃疡膏或珠黄散、锡类散等。无法进食者可用鼻饲。
6.如伴发心、肺、肝、肾及脑等脏器损害以及造血机能障碍等需及时作相应处理。
7.密切注意水与电解质的平衡,并酌情给予三磷酸腺苷、辅酶、肌苷及维生素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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