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性或局限性皮肤、粘膜下出血,形成皮肤粘膜的红色或暗红色色斑,直径约3mdash;5毫米或更大,压之退色者称为紫癜。通常直径在2毫米以内者称皮肤出血点。身上起红色血点一般是皮肤受刺激毛细血管扩张充血,或者破裂造成的。有的人天生皮肤就敏感稍微遇到刺激物如受冻,受辣等皮肤就会出现红色血点,但一段时间后就会消失,不用太担心。如果在未受刺激的情况下多次出现就应该到医院去就诊,因为极有可能是慢性重病的征兆。
患了这种病,应该及时到专业医院进行诊治,在此病的治疗中,我们需要从科学的检查入手,从各个方面检查身体状况,了解病因,确定病情,为了安全有效地治疗这种病,应该选择一个合适的治疗方案,这样病情才有利于康复,所以选择一家正规的医院是很关键的。
来源资料:《中国社区医师》
皮肤出血点的病因包括血管外因素、血管因素、血小板因素、凝血因子因素。血管外因素是血管周围组织若因变性、萎缩和松弛,致支撑力量薄弱,则易发生出血形成紫癜。血管外因素多见于老年性或恶病质性紫癜,毛细血管与小血管稍受轻微外力撞压即可引起破裂出血而致紫癜。
(1)血管因素:是指因毛细血管壁的损害,使血液从血管内渗出到血管外形成的紫癜。血管因素所引起的紫癜占全部紫癜的首位。正常人小血管损伤后,血管立即发生反射性收缩,局部血流减慢,以促进止血。如果周围血管脆性、通透性增加及血管舒缩功能异常,则易因为血液自血管内外渗而致出血性紫癜。血管因素所致出血的特点是毛细血管脆性试验呈阳性,但出血时间、凝血时间均正常。此类紫癜最常见者为过敏性紫癜。其次,细菌或病毒感染、维生素C缺乏、化学因素等均可使血管壁受损而引起紫癜。此外,还有一种原因不清楚的血管壁脆性增加,常见于女性,紫癜可自行消失,亦无不良后果,称为单纯性紫癜。
(2)血小板因素:血小板在止血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功能缺陷则止血功能减弱或丧失,均易致紫癜。血小板减少可见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又称症状性紫癜,可因骨髓造血障碍致血小板发生减少,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癌肿骨转移引起)、放射物质及化学药品破坏巨核细胞而使血小板生成减少、重度感染(如伤寒、流脑、败血症)使血小板破坏过多等。此外,脾功能亢进、红斑狼疮、尿毒症等也可使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功能缺陷性疾病有出血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无力症等。实验室检查对血小板因素所致的紫癜的诊断有重要意义,一般表现为出血时间延长、血块回缩不良及血小板减少。
(3)凝血因子因素:凝血因子缺乏常致凝血障碍而导致紫癜。此类疾病较少,病因多为先天性,少数为获得性(主要由肝病引起)。对紫癜病人应做血常规、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凝血时间、毛细血管脆性试验、皮肤粘膜微循环、血液流变学和凝血因子等有关检查。
来源资料:《成都医学院学报》
皮肤出血点需与阿司匹林样缺陷、轻型血管性假血友病、过敏性紫癜、自发性轻微的皮肤瘀点或瘀斑进行鉴别诊断。阿司匹林样缺陷是一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疾病,血小板释放功能障碍。患者对阿司匹林特别敏感;血小板计数正常;PF-3有效性异常。临床上皮肤癜分布不均,粘膜出血明显,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严重。
1、轻型血管性假血友病:有粘膜或内脏出血。有的患者出血时间延长;阿司匹林耐量试验阳性;Ⅷ:C降低,ⅧR:Ag减少明显;血小板粘附率可降低;血小板对瑞斯托霉素聚集性减弱。
2、过敏性紫癜:是一种血管变态反应性出血性疾病,亦即为免疫性血管性疾病。常有发热、感染及全身不适的症状。肢体出现对称分布、分批出现的紫癜,瘀斑、瘀点以手足伸面为主。常伴有腹痛。关节疼痛或肿胀、便血,有些患者出现血尿及浮肿症状。实验室检查中血小板计数、出凝血时间、血块退缩试验均正常,骨髓象检查无特殊,束臂试验阳性。
3、自发性轻微的皮肤瘀点或瘀斑:以双下肢为主,偶可发生在上肢,但很少发生于躯干部,无诱发因素。瘀斑或瘀点大小不等,分布不均,不高出表面,压之不褪色也不疼痛。出现瘀斑前局部可有微微疼痛,常在第二天清晨穿衣时自觉腿部皮肤隐痛,检查时发现瘀斑。不经治疗,瘀斑可自行消退,留下青黄色色素沉着斑块,以后逐渐消失。紫癜常反复发作,在月经期加重。患者一般无内脏和其他部位出血。粘膜出血少见,有时牙龈少量出血,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拔牙、手术、创伤、分娩时出血量可稍多,但不会造成严重大出血。
来源资料:《山东医药》
皮肤出血点的实验室检查,束臂试验阳性或阴性,但止血功能常规检查正常。少数患者血小板对ADP、肾上腺素诱导的聚集反应异常,对玻珠柱的粘附率减低。临床表现有自发性轻微的皮肤瘀点或瘀斑,以双下肢为主,偶可发生在上肢,但很少发生于躯干部,无诱发因素。瘀斑或瘀点大小不等,分布不均,不高出表面,压之不褪色也不疼痛。出现瘀斑前局部可有微微疼痛,常在第二天清晨穿衣时自觉腿部皮肤隐痛,检查时发现瘀斑。不经治疗,瘀斑可自行消退,留下青黄色色素沉着斑块,以后逐渐消失。紫癜`常反复发作,在月经期加重。患者一般无内脏和其他部位出血。粘膜出血少见,有时牙龈少量出血,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拔牙、手术、创伤、分娩时出血量可稍多,但不会造成严重大出血。
大家都知道,想要尽快恢复健康,除了及时对症治疗并不够,在治疗的同时,建议患者一定要保持愉悦的心情,情绪波动也会影响到此病的治疗,除此之外,生活中的护理也是必不可少的,不仅仅要重视饮食合理,一定要明白该病患者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食用。最后提醒大家,一旦出现病症,就要及时就医治疗!
来源资料:《山东医药》
皮肤出血点无特效疗法,急性期应卧床休息,寻找致敏因素,对可疑的食物或药物,应暂时不用,或对可疑的食物,在密切观察下,从小量开始应用,逐渐增加。治疗原则是设法除去致敏因素。单纯者可用复方芦丁、钙剂、维生素C、抗组治胺制剂。发热及关节炎可用皮质类固醇激素,但不能阻止肾脏侵犯,对顽固的慢性肾炎者可加免抑制剂。中医疗法是根据该病的临床症状辨证论治。
西医治疗:
1、抗过敏药物:息斯敏、扑尔敏、葡萄糖酸钙。
2、降低血管通透性药物:安络血、芦丁、维生素C。
3、血小板聚集抑制药:潘生丁
4、肾上腺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强的松(泼尼松)、地塞米松。
5、对于肾型或强的松治疗不佳者,还采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等化疗药物。
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肾上腺皮质激素对部分患儿有效,可改善症状,对腹痛伴便血及关节症状者疗效好,但不能防止复发,对肾炎往往疗效不佳,单纯皮肤紫癜者可不用。常采用强的松1~2 毫克/公斤/日,分次口服,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至停药,疗程一般为1~2周。腹痛便血严重或有脑出血者可用氢化考的松150~300 毫克/日(5~10毫克/公斤/日 ),或地塞米松15~30 毫克(1~2.5毫克/公斤/日 )静脉滴注,肾脏受累呈肾病综合征表现时,按肾病综合征治疗。
对症疗法
1、关节肿痛者可用阿司匹林(参见风湿热一节)。
2、腹痛者可用镇静剂,如鲁米那等,同时观察腹部有无肠套迭的体征。
3、消化道出血者,量少时限制饮食,量多时禁食,亦可用普鲁卡因(应先做过敏试验,阴性者,方选用 )作静脉封闭,用8~15毫克/公斤/日加入10%葡萄糖200毫升中静脉滴注,7~10日为一疗程。
4、有感染者,尤其是链球菌感染时,可用青霉素等抗菌素控制感染。
5、有肠寄生虫者,须待消化道出血停止后驱虫。
6、有病灶者,如龋齿,鼻窦炎,扁桃体炎等应彻底治疗。
7、一般可补充维生素C、P或钙剂等。
8、出血量多,引起贫血者可输血。
治疗经验
传统过敏性紫癜的治疗办法是对症处理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但使用激素会使免疫系统更加紊乱,长期使用副作用多,易复发,停药困难。1980年后有人使用山莨菪碱为主治疗过敏性紫癜,收到较好疗效,之后加用复方甘草甜素等,无论是缓解症状、缩短病程及治愈后的复发,都优于使用皮质激素,介绍供参考:
基础治疗(入院后常规处理)
山莨菪碱(654-2),具有改善微循环,恢复微血管自律运动,
减少渗出、调节免疫、改善变态反应炎症等作用。
用法:5%葡萄糖250ml加山莨菪碱20~120mg1~2次/日静滴,用药量与病情呈正比(用药以病人视物轻微模糊、口稍干等,为最适宜。)
复方甘草甜素具有抗过敏、抗炎、抗病毒调节免疫、清除自由基等作用。
用法:5%葡萄糖300ml加强力宁5~8支/日静滴。
对症处理
肾损害:初次发病基础处理即可恢复,反复发病者或反复使用激素(可减停激素)加大基础处理量,如山莨菪碱可2/日静滴,也可加用雷公藤。
腹痛:一般基础处理即可控制,严重者(大便隐血阳性、出血等),可温盐水甲氰咪胍灌肠1~2/日,VK1注射等。
关节痛:心功能异常,基础处理很快恢复。
精神神经系统:如患儿出现嗜睡,意识模糊,可能有颅内血管炎或出血,是危险先兆,也遇到抢救无效死亡病例,应及时配合脱水处理。
物理治疗
很多的过敏性紫癜的患者都会在皮肤上出现明显的红斑、瘀点等皮损,在进行治疗的时候如果单纯的使用药物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够得到较好的治疗效果。如果可以使用物理方法可以让患者的皮肤症状加速消退,是很好的辅助治疗的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患者的体质不适合使用物理方法进行治疗,所以患者在选择的时候应该向自己的主治医生进行询问,确定之后再进行治疗。
病情反复的处理
由于体质的原因,过敏性紫癜患者易受环境变化的影响,如天气变冷、劳累、生气、感冒、饮酒、吃引起过敏的食物等,遇到这些情况常会导致病情加重,而且会反复发生。
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首先应积极避免这些情况,注意保暖,避免劳累、生气,防止感冒,不吃可能引起过敏的食物和药物;其次,在遇到病情反复的时候要查找原因,消除它们的影响;第三,要继续服用治疗过敏性紫癜的药物,病情在一周左右会逐渐好转。
皮肤出血点预防保健:
平时注意避免接触这些能够引起过敏的物质,若与某种食物有关应禁食,与药物有关应停用,与环境有关应避开。在积极药物治疗的同时,细致的护理对本病的预后非常重要。
来源资料:《天津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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