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发育迟缓是指那些与同龄儿童相比在某方面或多方面发育水平明显滞后的孩子,通常滞后同龄儿4~6个月。儿童期各方面的发育稍显迟缓,如说话晚,虽然生活用语尚能掌握但难以掌握抽象词汇,理解、综合及分析能力差,能做简单运算却不会解应用题。
患这种病的人越来越多,这将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为了能够远离此病的困扰,我们平时一定要做好预防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学会适当地分解,并保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而且要有一个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变厌食的不良习惯。多吃新鲜的瓜果蔬菜,少吃辛辣刺激食物。
来源资料:《现代特殊教育》 2010年 第10期
儿童在成长的过程当中都有父母关爱的身影,而我们发现很多儿童存在智力发育迟缓的问题,这对于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会给整个家庭带来严重的影响,但是很多父母对于儿童为什么会出现智力发育迟缓不太了解。出生前、围产期和18岁以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发育的各种因素都可能导致智力发育迟缓。目前已明确的病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遗传因素:主要指由基因或染色体异常所致的神经系统发育不良、畸形或先天性代谢Down综合征、Turner综合征;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家族性黑朦性痴呆;神经纤维瘤病、结节性硬化及先天性脑积水、脑穿通畸形、小头畸形等。
2、先天性颅脑畸形:妊娠前三个月是胎儿神经系统结构初步形成阶段,易遭受致病因素的损害,而导致明显的畸形。在胎儿期母体的感染(病毒、螺旋体、弓形体)、腹部外伤或放射线照射、精神活性物质中毒、甲状腺机能低下等内分泌疾病、妊娠毒血症、营养不良、缺氧等严重疾病均系精神发育迟滞的病因之一。
3、围产期因素:包括早产、难产、分娩过程中脑损伤,新生儿窒息及核黄疸等。
4、出生后因素:出生后头2年,脑发育最快,致病因素在此期内造成的脑损害也严重。学龄前是最关键时期,其次为小学年龄期。
来源资料:《国内循证儿科杂志》 2010年 第2期
婴儿时期发育快,一点异常变化中也可能包含着重要的信息,需要特别仔细地观察和辨认。因此,智力发育迟缓的早期诊断需要采用比较综合的措施,通过对儿童生理发育、运动能力发展、生活适应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语言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诊断。对于三四岁以后的儿童,可以采用正式的智力测验工具和社会适应量表,从智力和日常社会适应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诊断。
患这种病的人越来越多,这将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为了能够远离此病的困扰,我们平时一定要做好预防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学会适当地分解,并保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而且要有一个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变厌食的不良习惯。多吃新鲜的瓜果蔬菜,少吃辛辣刺激食物。
来源资料:《国内优生与遗传杂志》 2008年 第5期
在检查过程中,应详细收集儿童的生长发育史,全面进行体格和神经精神检查,将不同年龄儿童在不同发育阶段的生长发育指标与正常同龄儿童进行对照和比较,判定其智力水平和适应能力,作出临床判断。一般来说,3岁以内婴幼儿如有下列一项以上异常表现,则高度提示智力发育迟缓的可能性:
1、哭声异常,即从刺激到引起啼哭的时间长,有时需反复刺激或持续刺激才能引起啼哭,或者哭声尖锐,或哭声细小无力;部分患儿不爱哭闹,显得异常“乖巧”。
2、宝宝吸吮能力差,咀嚼晚,吃固体食物时,容易发生吞咽障碍和呕吐。
3、 睡眠过多且不易唤醒。
4、满百天婴儿竖头不起或转头困难,单眼或双眼持续向里或向外。
5、满百天后才有笑的表情,且表情呆滞,到6个月时不能表现出自然的笑容。
6、半岁后注视手和玩手的动作仍持续存在。
7、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6个月时不能注视脸面上方缓慢移动的物体,不能朝发出声响的方向转头,不能自己翻身,无CR帮助不能坐稳。
8、在7~9个月仍常流口水,清醒时有磨牙动作。
9、到9个月时不能主动伸手拿东西,当有大人扶时不能用双腿支撑体重。
10、运动发育如俯卧抬头、坐、站、走等动作较正常儿童落后3个月或以上;而且走不稳。
11、语言发育落后,到10个月时不能咿呀学语,发音也不清晰。
12、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缺乏兴趣,不喜欢与人交往,缺乏情感依恋。
来源资料:《国内妇产科临床杂志》 2002年 第3期
智力发育迟缓是造成残废的最大一组疾病,一旦导致脑组织严重损害,治疗极为困难,故早期预防极为重要。做到不要近亲婚配。怀孕年龄不可过大或过小。对有精神病家族史或男女一方为脑发育迟缓综合征者,尽可能节育。对孕妇要做好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预防感染,酌情处理慢性疾病。另外还可带怀疑是智力发育迟缓的孩子到保健部门去做正式的智力测验,大夫会判断其属于哪能个等级(轻度落后、中度落后等)、在哪些方面比较好,哪些方面比较差,而且也会给你一些教育建议。
众所周知,此病的发病率依然是很高,一旦确诊后就要及时对症治疗,切勿随意服用药物,对于处于治疗中的患者来说,除了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外,还需要提高免疫力,做好生活中的护理,清淡饮食,平时可以适当的进行有氧运动,最后,提醒患者,定期复查是很关键!不要忘记!
来源资料:《中医药导报》 2011年 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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